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0

170.刚才与我交谈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属天的奥秘 #1890

创世记16:1-16

创世记16:1-16
1.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没有为他生孩子。她有一个埃及婢女,名叫夏甲。
2.撒莱对亚伯兰说,看哪,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婢女同房,也许我可以从她被建立。亚伯兰听从了撒莱的声音。
3.于是,亚伯兰在迦南地住了十年之后,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才取了她的埃及婢女夏甲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为他的女人。
4.亚伯兰与夏甲同房,夏甲就怀了孕;她见自己有孕,她的主母在她眼里就被小看。
5.撒莱对亚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婢女送到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我便在她眼里被小看;愿耶和华在你我之间判断。
6.亚伯兰对撒莱说,看哪,你的婢女在你手中;在你眼里怎样好,你就怎样待她吧。撒莱羞辱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
7.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的水泉旁,在往书珥路上的泉旁遇见她。
8.就说,撒莱的婢女夏甲,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她说,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
9.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
10.耶和华的使者又对她说,我必使你的种极其繁多,多到不可胜数。
11.耶和华的使者再对她说,看哪,你怀着孩子,必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
12.他必是个野驴人;他的手要攻打众人,众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众弟兄的对面。
13.她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名为你是看见我的神;因为她说,在这里我也在看见我的那一位后面看见吗?
14.所以,她称那泉为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看哪,这泉就在加低斯和巴列之间。
15.夏甲给亚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亚伯兰给夏甲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实玛利。
16.夏甲给亚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亚伯兰是个八十六岁的人。
概览
1890.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主的第一理性,该理性通过内在人进入外在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的流注而孕育。内在人是“亚伯兰”;而外在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是“埃及婢女夏甲”;两者所生的理性是“以实玛利”。此处描述了该理性的性质;后面进一步描述了它(21章),那里说,当以撒所代表的主的神性理性出生后,它就被逐出家门。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得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得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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